北大清华对团体参观收取费用 社会人员不另收费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5:21 重庆晨报 | |||||||||
|
据新华社12日电 为维持正常的校园环境和教学科研秩序,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已对由旅行社组织的团体参观收取一定的服务和管理费用,对其他社会人员不另收费。 两校校方考虑到大学是教学科研单位,需要维持正常的工作环境和秩序。 据了解,目前清华向旅游机构组织来校的参观团体的收费标准为每人12元,北大为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