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三星公司要缴纳4万元排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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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1:41 三秦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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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汉中讯 (车玮记者汉水)本报6月28日报道城固三星建材公司水泥立窑没有任何除尘设施,生料和熟料磨除尘设施闲置,导致粉尘、烟尘严重超标排放,污染环境后,引起了市、县两级部门的高度重视。6月29日,城固县政府、人大、城固县法院、县经贸局等6部门针对这一事件进行专题座谈会。7月1日,城固县环保局将会谈决定传真给本报汉中记者站。要求城固三星建材公司如数缴纳2004年至2005年度排污费40000元,罚款2000元;给法院缴纳立案费、执行费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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