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法律援助经费比两年前增加5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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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2:17 燕赵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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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艳霞)最近,兴隆县政府为解决法律援助经费不足,发文要求全县所有财政供养人员每人每年捐助20元,由县财政统一支付。昨日,记者从省法律援助中心获悉,到目前为止,我省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比两年前增加5倍。 去年年初,我省法律援助机构仅有115个,其中只有10个机构有财政支持,拨款总额176万元,各方面建设居于全国落后位次。到去年下半年,省委办公厅把法律援助工作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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