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抢劫驾赃车逃跑被撞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07:29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赵纯瑜 通讯员 孙育)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抢劫案,认定被告人王某、郝某伙同白某持刀威胁、抢劫他人摩托车一辆,后在驾驶该车仓皇逃跑时,发生交通事故,白某当场死亡,王某、郝某均被撞伤,并被以抢劫罪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年。

  被告人王某、郝某及白某以前均在西安市白家口某酒楼当过服务员,2004年9月21日晚
10时许,3人在该酒楼吃饭、喝酒,后未付餐费即逃走。路过另一鱼庄时,见一对恋人正在鱼庄门口聊天,郝某即上前调戏女青年,女青年男友刘某上前制止时,郝某叫来王某、白某对其实施围殴,后又以王某的手表带被损为由,将二人强行带至鱼庄南100米处的加油站内。郝某从附近一饭店取来一把菜刀,交给王某,3人即对刘某进行威胁,强行从其口袋内搜走人民币20余元,并将刘某价值2700元的摩托车骑走至刚吃过饭的酒楼炫耀,后见酒楼工作人员打电话报警,白某驾赃车带上郝某、王某逃走。行至西二环高架桥时,因车速较高,且系酒后驾车,撞在高架桥南口路东桥墩上,白某当场死亡,王某、郝某亦被撞伤。

  据悉,郝某曾在2003年7月1日被评为“西安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此次犯罪属偶犯,法院在量刑时考虑了这些因素,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精彩铃声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