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潜逃持刀拒捕 宜昌“11·12”持枪劫案告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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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09:3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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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李风龙威通讯员黄勇)伙同他人用土铳等抢劫钱财后,流窜至南京,面对南京警察的抓捕时,竟掏出匕首与警察对峙。经过六天的审讯,昨日宜昌警方宣布,“11·12”持枪抢劫案告破。 2004年11月12日晚8时许,王某邀约他人携带土铳窜至宜昌市一麻将馆,胁迫两受害人至窑湾乡,抢走他们的手机、金项链、金戒指、手表等物,并从钱包内的银行卡上取走现金
宜昌警方经过调查,得知王某在南京的消息后,遂向南京警方发出请求协查函,并上网布控追逃。2005年6月3日晚,南京市火车站派出所在火车站处发现王某踪迹,车站的数位民警准备抓捕王某时,王某竟从怀中掏出匕首与警察对峙。民警随后将其制服。 6月6日,宜昌市西陵公安分局学院街派出所的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王某从南京押回宜昌。经过六天的审讯,王某对持枪抢劫的事实供认不讳。至此,“11·12”持枪抢劫案告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