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生命拒绝毒品 禁毒爷爷义务宣传禁毒八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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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2日07:11 三秦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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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禁毒宣言:珍惜生命拒绝毒品,从我做起生命承诺。 义务宣传原则:“三不原则”,即不吃请、不受礼、不收费。 义务禁毒业绩:8年义务宣传禁毒,办展板、作报告,参观人数达64万人次,听众约31万人次;创办、主编《禁毒宣传简报》6年共556期,印数3万多份;写出36本禁毒笔记及
王清泉是高陵县电信局的离休干部。1997年2月,老人曾作为渭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之一,受邀到渭南市戒毒所做法制宣传。老人说,与涉毒人员近距离接触当时还是第一次。看到那么多原本清纯可爱的青少年遭受毒品侵害后被摧残的情景,对他的震撼特别大,深深地感受到吸毒对青少年的危害!那一天,他才有了宣传禁毒的想法。 回到高陵后,王清泉找到县公安局领导谈了自己的想法,县公安局特别支持,积极协助给他提供了相关禁毒图片和文字材料。自此,高陵县街头、学校、厂矿,都能看到一个老人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或搭乘班车走街串巷义务宣传禁毒的场景。 “孩子们叫我‘禁毒爷爷’,乡里乡亲都叫我‘禁毒宣传老标兵’。” “70多岁的老人8年来能连续坚持宣传禁毒,自编自印、自费出版禁毒小册子免费散发给大家,让我们公安禁毒警都很感动。”高陵县禁毒大队李佐辉大队长由衷地说。据李大队长说,高陵县禁毒大队将要成立高陵县禁毒志愿者大队,王清泉协助负责报名工作。王清泉高兴地说:“大家兴致可高了,现在报名的人都5000多人了!看到这么多人关注禁毒,我这8年所做的也值了。” 去年,王清泉作为陕西省惟一的特邀代表,赴京参加禁毒工作讨论会议,“义务宣传8年来,省上领导逢年过节来慰问我、作为特邀代表到北京开会,这些都给了我很大鼓励,我想这个义务宣传员,我还要一直做下去。” 文/ 本报记者 浩文 卢华 实习生 杨东梅 徐文娟 王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