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昌吉银监局长张志杰等四人被一审判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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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5日11:52 新疆天山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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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 (通讯员周方 李树松) 4月13日,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抢劫奥迪轿车、杀害昌吉回族自治州银监局长案在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志杰、徐联江、李虎、徐阳被判处死刑。被告人陆海明等8人也分别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2004年7月,曾两度刑满释放人员张志杰答应为被告人冯向阳买一辆二手“奥迪”牌轿车,约定价钱为7万元。事后张志杰伙同狱友徐联江共谋抢劫一辆“奥迪”车并收取了冯
另外,2001年10月16日张志杰还伙同李虎、徐阳在甘肃省定西县以买古玩为名抢劫文物并杀害该县物价局工作人员莫俊祥。2003年7月2日张志杰还伙同李朝祥、秦龙、胡玉瑞、邓新强在石河子大学农学院试验场盗窃黑白花奶牛一头。 被告人张志杰、徐联江、李虎、徐阳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陆海明、吴建林、秦龙、冯向阳、胡玉瑞、邓新强、张志刚、彭建华等人的行为也分别构成了犯罪而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