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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农民今年享受低保 首批低保金6月发放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11:13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讯 11日,记者获悉,为了让农民也能享受到低保,哈市特制订了新的低保政策,首批农民将在6月领到低保金。

  据介绍,为落实国家关于农村税费改革政策,道外区民政局在去年年底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享受低保的标准为:年人均收入不足800元的农村家庭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实行现金补差;家里有残疾人且无经济来源的家庭可以申请;家里有老年人、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
的家庭可以申请,老年人的年龄划分标准为,男的在60岁以上,女的在55岁以上;因重大疾病导致重大残疾而失去劳动能力,家里有此种情况的人可申请;因连续受灾年人均收入不足800元的家庭也可以申请低保。资金来源由区政府拿一部分,由乡镇拿一部分。经民政局调查,目前辖区内达到低保标准的家庭已有40多户,他们将在6月份领到第一笔低保金。

  据悉,农民享受低保在哈市其他几个区也将实行。(生活报)

  作者:王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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