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证挂失收费十元 物价称此规定无依据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7日07:50 扬子晚报 | ||||||||
|
本报讯各科成绩已经修满,工作单位也已签好合同,本以为就能顺利离校,没想到,离校手续却被卡在学生证上。昨天下午,东南大学一位硕士研究生打电话到本报抱怨。 据这位同学介绍,最近他们正在办理离校手续,这份手续需要相关部门盖八个章,少一个都不能顺利毕业。前些日子,因为忙于找工作,为了证明自己身份,学生证也要随时带在身上,但在一次坐车时不小心将学生证丢了。他本以为到学校挂失一下就算了,反正学生
记者随后打电话到南京市物价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学校征收的学生证挂失费,应该属于工本费范围,但对于毕业生而言,学生证既然不存在补办问题,那么学校收这10元钱就没有依据,学校应该对此做出解释。(杨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