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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近千户居民无"电"下炊:停电逼费应按程序办事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02:47 燕赵都市报

  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本报对邢台凰家胜利园小区午饭时间停电的情况进行连续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许多读者给记者打来电话对此事发表自己的看法,在对供电局做法提出质疑的同时,读者纷纷表示业主们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从小区物业公司了解到,2月21日上午桥西供电局给小区停电,21日下午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在给桥西供电局口头允诺25日前还清所欠电费的情况下,供电局便于当天晚上6
时许正常供电。对这一做法,有读者质疑:供电局内部停电供电的规章制度到底是什么?是不是只要欠费就停电,只要有口头允诺立即就能恢复?

  昨日,记者就此事联系桥西区供电局负责人,可手机接通后就挂机,然后关机,办公室也无人接听。

  记者通过“95598”用户服务热线了解到,用电户从供电局抄表之日起10天内未交清电费为逾期,逾期每日按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上缴滞纳金,逾期再催交仍未交清的,供电局就可以停电,也就是说供电局在停电前应该先有一个催交通知单,而后有一个停电通知单。但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只收到一个停电通知单,没有别的通知单。并且记者还从服务热线获悉,有口头承诺就恢复供电是不符合程序的。

  市民张先生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买卖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即使是垄断性的行业也应如此。市民赵女士则认为,业主们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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