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殡仪馆对违规职工进行重罚有职工一次被罚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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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04:1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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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商丘讯商丘市殡仪馆以“工作失误”为由,频繁对职工进行罚款,被罚1万元、8000元、5000元、数百元的不等。这是1月11日,商丘市殡仪馆一些职工向记者反映的。 据商丘市殡仪馆一名职工说,有的职工在上班时开玩笑或在下班时饮酒,被领导发现后,都要被罚款,不交罚款就停止工作,有的职工因交不起上万元的巨额罚款,10个月不能上班。有些职工被罚了款,能拿到商丘市殡仪馆印制的处罚通知单,还有的连个白条也没拿
昨日,商丘市殡仪馆馆长朱颖对记者说,罚款是单位的规章制度,制度是单位的职工集体制定的,殡仪馆的人都得遵守,他本人就因没戴证上岗被罚款400元,罚的款都在单位的账上。况且,规章制度也上报到了商丘市民政局。对于有些职工一次被罚款上万元的事,他称不清楚。 那么,既然是职工集体制定的规章制度,职工们意见如何呢? 商丘市殡仪馆的职工说,这是领导擅自定的规矩,职工们有错,领导可以批评教育,对职工罚那么多款,法律依据是什么?动不动就罚款,职工们非常不满意。记者见到了一名职工被罚款1万元的处罚通知单。 该市殡仪馆的罚款行为是否合法?河南天正森特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汉东说,任何单位对个人进行经济处罚,都应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而且处罚要符合法定程序。(记者陈海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