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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房屋拆迁计划项目群众应有知情权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6日06:54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文锦)昨日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为认真做好今年我省城镇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2005年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省建设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于1月20日前将编制的计划报省建设厅及省发改委。

  通知要求,凡是2004年已经依法核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实施了房屋拆迁的项目,不再列入2005年计划;但2004年未实施拆迁和在原项目基础上新增拆迁规模的,列入2005年计
划报批。同时对省上批准的房屋拆迁计划项目,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公示,以确保相关利益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并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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