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殴妻证据不足妻子杀夫入狱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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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9:40 东方网-劳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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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王林妹在床上将丈夫勒死一案(本报10月23日曾作报道),昨天在浦东法院宣判,王林妹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今年7月6日晚上,王林妹在家中因故与丈夫孙金根发生争执、扭打。后王林妹将被害人孙金根按倒在床,用双手掐孙的颈部,又用背包带子勒孙的颈部,致孙机械性窒息而死亡。当晚,王林妹在家属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庭上,控方出示了12份证人证言或相关证据,证明王林妹在事发当晚对孙金根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针对公诉人的指控,王林妹的辩护人则提出其行为是针对孙金根行凶行为的防卫行为,属于无限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法院认为,无相应证据能够证明事发当晚,被害人孙金根对王林妹实施过行凶行为,故辩护人提出的相关辩护意见,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采纳。 记者吴蓉(来源:劳动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