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凭借矮小身材潜入法律事务所作案被逮捕(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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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5:08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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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陈某在现场指认他作案时所钻的小窗。;早报讯 凭借自己身材矮小的“优势”,莒南青年陈某潜回原工作单位,从20多厘米宽的门窗中“钻”进办公室,盗窃笔记本电脑及香烟后逃离现场。市北区宁夏路派出所民警接报后,根据现场遗留痕迹将嫌疑人陈某抓获。昨日,陈某被提请检察院逮捕。
11月30日上午,宁夏路上一家法律事务所的工作人员王先生来到宁夏路派出所报警,称早上到单位发现丢失一台笔记本电脑、一条泰山牌香烟和20余元现金。民警赶到现场勘察,发现办公室门窗都没有被撬的痕迹,只有单位大门门框上的浮灰有刚刚被蹭掉的痕迹。“嫌疑人应该是从这里爬进去的,但这么窄的窗户什么人能爬进去呢?”在民警的提示下,报案人王先生想起曾在单位做电工的莒南人陈某身材矮小,而且熟悉单位环境,具有作案嫌疑。
由于不知陈某去向,民警假称是陈某的朋友,挨个拨打陈某留在单位通讯录上的电话号码,希望找到陈某。当民警拨通市民李某的电话时,李某迟疑了一下后,称陈某不在。“陈某很可能就在李某身边。”民警沿着李某这条线索,顺藤摸瓜在快速路桥下找到了陈某。经审讯,陈某交代了自己凭借身材矮小,潜回单位盗窃的犯罪事实。(记者段海鹰 通讯员 张健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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