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荣“养子”当庭证明身份(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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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03:12 新京报 | ||||||||||
原告起诉《林海雪原》制作方侵犯杨子荣名誉权案开庭,双方同意调解
本报讯 (记者李欣悦) 因认为连续剧《林海雪原》丑化英雄杨子荣形象,自称杨子荣养子的杨克武昨日到京,与电视剧制作方总政话剧团对簿公堂,索赔精神损失费50万元。 57岁的杨克武是烟台人,他以族谱和村里的证明来证实自己“养子”的身份。村委会的证明称,杨克武确实“过继”给杨子荣的遗孀许万亮。 对此,总政话剧团仍表怀疑,认为族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其代理人称,杨子荣于1947年2月23日牺牲,而杨克武出生于1947年2月26日,两个人没有生活过一天,根本构不成收养关系。 杨克武称,令其不满的是连续剧前7集,包括描述杨子荣因战友说了几句不利于自己的话,便在战友的饭里下药致人腹泻及喜欢喝酒、唱酸曲等,杨称这些情节有损杨子荣形象,侵犯了名誉权。 总政话剧团称,他们所表现的杨子荣是一个从普通人成长起来的革命英雄,之前表现的缺点只是一个铺垫。 但双方当庭都同意调解。海淀法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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