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31年前河马咬死人案法院认定已过诉讼时效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2:50 燕赵都市报

  本报北京电(记者成立) 刘淑兰31年前被北京动物园河马咬死索赔案15日在北京西城法院宣判,法院审理后认为,动物园的补偿数额基本符合当年的工伤死亡补偿标准,并妥善安置了其家属的工作和住房问题。现刘淑兰母亲张钰珍要求依照现行法律对刘淑兰之死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已超过了诉讼时效。张钰珍高达44万元的诉讼请求被驳回,但多达9000余元的诉讼费被免除。刘淑兰家属表示不服,准备上诉。

  新闻背景:刘淑兰于1973年5月4日被派到北京动物园河马馆实习。同年6月5日下午约4时许,刘淑兰为轰赶麻雀进入河马兽舍,当时正值河马下崽,刘淑兰被护崽的母河马咬伤,不治身亡。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故宫等景点门票拟涨价
第41届台湾电影金马奖
第54届世界小姐总决赛
男人为什么喜欢车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自己建房开发商靠边站
图集:中外豪宅大比拼
娱乐风月图鉴
岁末读书频道大盘点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