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恋爱惹祸端 挪用公款判刑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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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14:28 中国广播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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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宁波12月15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通讯员张阿久陈文晖)宁波市象山县人吴某通过网上认识了一个江西籍的男朋友,随即谈起了网恋。为了哄男友开心,她竟不惜挪用单位资金30余万元,供其花销。近日吴某被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20余岁的吴某是宁波市象山县一冷冻厂出纳。工作闲暇时,她会经常上网聊天。2001
象山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吴某身为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借贷给他人,数额巨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遂作出上述判决。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囡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