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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仍暂住家里 酒后强奸前妻获刑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18:28 法制晚报

  本报讯 昨天,酒后将前妻强奸的被告人刘某被大兴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0年7月,刘某与前妻石某协议离婚,约定原居住的大兴黄村镇一两居室归石某所有。因刘某离婚后没有找到住处,前妻石某答应其暂住在原来的房内和自己分室而居。

  今年5月16日上午10点,石某回家取东西,一进门看见刘某正坐在客厅喝酒,随后二人
又因抚养孩子的事发生争吵。借着酒劲,刘某对前妻实施了强奸。后石某报警,刘某被抓获。

  作者: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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