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蔚州矿业公司财会人员合伙贪污268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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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10:56 燕赵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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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晚报讯 昨日,张家口市国有企业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名财会人员合伙贪污公款案,在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该公司财务部经理王汉章、经理助理赵春霞、会计王文泉、出纳王秀书,从1999年到2003年,利用职务之便,篡改原始财务账目,巧立名目,虚开发票,虚报冒领,先后私分该矿后勤服务部存款、崔家寨项目部水电费历年结余款等各项公款共268万元。
此案经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对上述指控全部予以认定。一审法院认定,四名被告人身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侵吞、骗取等手段,侵占国有资产且情节严重,依法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王汉章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赵春霞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王文泉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王秀书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据河北电视台整理蔡志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