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精神索赔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14:12 法制晚报

  屡邻居辱骂法庭讨到道歉

  因为屡次遭到女邻居辱骂,不堪忍受的李先生将女邻居告到法院,索赔2000元精神损失。近日海淀法院判决,女 邻居当庭向李先生道歉,但驳回了李先生精神赔偿的请求。

  李先生和邻居张某同是一个单位的职工。李先生说,张某多次捏造事实,散布流言蜚
语,称其偷单位的东西,还说李 先生的妻子是残疾人,孩子是“野种”。

  张某则称,2003年6月,她与李先生的老伴徐女士因为吵架发生纠纷,徐女士将她打伤。此后双方结下积怨。“ 我没有捏造事实散布谣言的行为,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只能证明双方时常发生矛盾,但不能证明我实施了侵害李先生名誉权 的行为。”张某坚持自己没有违法行为。

  在法庭上,李先生的两名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张某确实有称李先生偷东西等语言。但李先生没有能够就精神损失提供 证据。

  法官说法:

  李先生和张某互为邻居,遇事应冷静处理,不应采用谩骂等方式诋毁他人人格,造成双方隔阂越来越深。本案中,有 证人证明张某有谩骂行为,但李先生不能证明上述行为导致其人格评价的降低。因此,法院责令张某在法庭上赔礼道歉,驳回 李先生要求赔偿2000元名誉损失的请求。

  本报记者 杨京瑞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犬夜叉
封印的半妖犬夜叉
3DMM
温柔妹妹之3D篇章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