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鸳鸯”演双簧敲诈“色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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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3:52 半岛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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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于文明 金凤记者李光一对从外地来瓦房店市租房非法同居的男女,女方专门往租住房里引“色狼”,男方则扮演丈夫对被引来的“色狼”进行敲诈勒索。他们的“双簧戏”屡屡得逞骗来的钱财包括数万元欠条和4万多元现金。 李某今年43岁从沈阳来到大连地区后认识了比她小9岁的范某。俩人在一起非法同居达5年之久,对外一直都以夫妻相称。
李某一直游手好闲曾因卖淫被瓦房店警方行政拘留了10天。在社会上闲逛一段时间后她在普兰店市某镇饭店里找了个当服务员的工作。在此期间她接触认识了很多人也发现常有些“好色之徒”整天跟自己套近乎。认识到自己在这方面的“魅力”后李某想出了一个骗钱捷径。 李某与范某密谋,当她发现对她有企图的男子后便将其带到租住屋内,先想办法拖住对方,再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偷偷通知范某。范某接到信号后便以丈夫身份破门进入,将室内男女抓个“现行”对上当的男子要么拳脚相加要么以报警或通知其妻子等相威胁,索要所谓的“精神损失费”。 被李某引来的男子年龄都在40岁以上,家庭经济条件都比较优越。他们有的随身携带的现金被范某拿走有的被逼深夜里持卡去银行取款,更多的是被逼无奈打了欠条。事发后这些人怕丢人现眼都不敢报案。 2004年10月末的一天夜里,这对假夫妻故伎重演,将被骗来的王某狠狠敲诈勒索了一番。心虚的王某当晚回家跟自己老婆撒谎并拿出5000元钱,范某收了钱后,还要王某另写一张一万元的欠条。王某说自己不会写字,于是范某替其写了欠条,后逼王某摁了手印才罢休。王某回家后越想越觉得窝囊,感觉自己被骗了于是鼓起勇气向瓦房店市公安局报了警。警方迅速介入此案,弄清楚事实真相后立即将这对“野鸳鸯”予以刑事拘留。 11月20日,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以李某、范某二人涉嫌敲诈勒索犯罪批准将其依法逮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