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被扣81元工资心怀不满报复砍人20刀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11:38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
本报嘉积11月15日电(记者林莹 通讯员周航)只因为被扣了81元的工资而恶意报复,狂砍他人20多刀,日前琼海东平农场莫天丛被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 2004年5月12日18时左,莫天丛在东平农场塘南队领取4月份工资时,因为未完成橡胶管理任务而被扣罚81元的工资。他认为这样很不合理所以对该队队长朱永红心怀不满。当天19时左右,莫天丛拿一把平头砍刀到古伟平胡椒园地段,距离朱永红住房后面约60米守候
莫天丛举起刀往朱永红的双手、双脚以及身上乱砍,朱永红在地上翻滚。朱仙凤见状一手掩护朱永红的头部一手抢刀。当朱仙凤抓住砍刀时,莫天丛向后抽刀,将朱仙凤左手的4个手指肌腱割断。这时,朱仙凤大声叫喊:“救命”并用身体掩护朱永红的头部。莫天丛急红了眼,继续举刀砍朱永红的同时砍伤朱仙凤。一会儿,莫天丛持刀离开现场并到小卖部拨打“110”电话,见未接通他就回家了。朱永红全身多处被砍伤,腹部肠子外流,于当晚送往琼海市人民医院抢救;朱仙凤送往海南农垦医院抢救。经琼海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朱永红属于重伤,其妻子属于轻伤。 琼海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莫天丛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赔偿给朱永红、朱仙凤夫妇经济损失239933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