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象伤路人事件保护区承担伤者医疗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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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12:15 云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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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网 本报日前报道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养保护区野象谷附近公路上野象伤路人事件有了新进展。目前,伤者病情稳定,无生命危险,其医疗费将由保护区管理部门按规定全额支付。
10月20日下午,两名伤者驾驶摩托车经过野象谷附近时,一头大象突然从公路上方闯出,撞翻了摩托车,两名骑摩托车者一被踏断了3根肋骨、一受轻伤。事故发生后,勐养保护区领导即赶赴医院看望了伤者。 周平洋 武建雷(春城晚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