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虚报年龄骗取结婚证 法院判决无效婚姻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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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07:1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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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9日,郧西县观音镇某村少妇朱芳做梦也没想到,法院驳回了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请求。她昔日虚报年龄骗取结婚证,如今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却被驳回。朱芳大为不解:听说无效婚姻一旦诉上法庭大都会被宣告无效并解除,郧西法院咋保护这无效婚姻呢? 法院查明:1990年12月24日,17岁的朱芳与男友明刚虚报年龄骗取结婚证,开始了家
郧西县法院认为,朱芳与明刚虚报年龄骗取结婚证属违法行为,其婚姻原本无效。但时至今日,此无效婚姻的原因情形已不存在,且双方共同生活达14年并生育子女,其婚姻关系已变更为符合婚姻要件,符合新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成为合法有效婚姻,遂判决驳回朱芳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请求(文中均为化名)。(赵福庚张家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