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乘坐电梯受严格控制:不分摊电费不准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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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3:49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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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1月10日讯(记者 聂元剑 实习生黄国标) 海口海甸岛宝阳花园B1栋13层楼高的宿舍电梯门,这几天被物业管理工作人员锁上了。居民乘坐电梯要受到严格控制,一部分人准许乘坐电梯,一部分人则不被准许。此举给居民带来很大的麻烦。被准许使用电梯的吴女士对记者说:“在使用电梯前,我们要事先打电话请物业管理人员开电梯门,这样常常使我们等好长时间,真的很麻烦。”
吴女士居住在宝阳花园B1栋11楼,据她介绍,4年前,居民在此购房时,发展商曾口头承诺,在这里购房每月不用像其他小区那样要交电梯使用费。此举吸引不少居民购买房子,居民入住的前几年,物业管理人员都没有要求各住户交纳电梯使用费。 今年10月底,物业管理公司突然召集住户开会。一位物业管理负责人称,根据《海南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居民使用电梯,每月要分摊电梯的使用费。其费用按楼层高低及家庭人口分摊。吴女士每月大概要分摊30多元钱。 此举引起居民一致反对,居民们认为,买房时说好不收电梯使用费的,现在突然要收,是出尔反尔。物业管理公司则称,他们与发展商无关,况且居民手中没有发展商承诺的书面材料。 物业管理人员经过多方做思想工作后,仍有10多户居民不愿交纳电梯使用费。11月8日,物业管理人员便把宿舍楼内的两台电梯门锁上,并派专门的人控制电梯使用。凡交纳了电梯使用费的住户,可打电话叫管理人员开门,没交费的住户则不准使用电梯。 吴女士说:“原本一个好好的住宅小区,由于锁电梯事件而闹得人心神不宁,这样下去怎么办?” 记者今天下午采访了宝阳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吴经理。吴经理称此举完全出于无奈,不采取这样的措施,现在肯交电梯使用费的住户以后也会不交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