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麻友勒索 仨绑匪领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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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9:08 沈阳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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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野蛟实习生荣晶)手持塑料枪和尖刀,三名绑匪对五爱市场一经营化妆品的老板实施绑架,勒索赎金100万,在得手40万后将人质释放。11月10日,三绑匪被沈阳中法一审以犯绑架罪判处重刑:张国忠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16万元;尚尔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没收个人财产12万元;于明林获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财产12万元。
今年3月下旬,张国忠与好友尚尔彪、于明林密谋绑架自己的“麻友”———五爱街做化妆品生意的刘某。4月15日晚,二人将刘某绑到后渔村的租房处,又用胶条捆住刘某双脚,让刘自己向其家里索要赎金100万。次日,刘某的妹妹交付了40万元赎金后,刘某被放回。事后,张国忠分给尚、于二人各12万元赃款,自己获赃款16万元。刘某兄妹来到公安机关报案后,警方于4月29日将三绑匪抓获,并追回赃款37.5万元。 11月1日,沈阳中法开庭审理此案时,张国忠称其不是预谋绑架,只是想要回刘某做生意时的欠款,更主要的是为了要回自己和刘某打麻将输的钱。尚尔彪与于明林声称,绑架后也不知道勒索刘某巨额赎金之事。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三被告人为勒索钱财,用暴力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遂作出上述判决。昨日宣判后,三被告人均表示服判。记者电话:1330403297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