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明令儿子媳妇回家吃饭 否则收取20元误工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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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0:0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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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家住郑州市北环路116号院的赵大娘“明令”规定:儿子和媳妇至少得有一个人回家吃饭,如果两个人都没有回家吃饭,则需向其交纳20元的“误工费”。 “看来今天他们又得交过来20元钱了!”眼看就要到中午1点了,儿子和媳妇还没有回来吃饭的迹象,赵大娘说,这20元“误工费”她是收定了。她告诉记者,她是退休之后和老伴儿一起到郑州照看孙子的,但儿子和媳妇每天只顾忙生意,她带着孙子忙活了半天将中
“他们怕耽误生意,俺还怕耽误工夫呢。”她告诉记者,每天她做好饭,等了半天,却被告知,两人中午有事不回家吃饭了。“现在家都快成过路店了。”赵大娘说,她并不是嫌麻烦,而是担心孙子经常不跟父母在一起,时间长了,会生分的,要是因此影响孩子,太不划算了。 “孩子0~6岁是智力开发的最佳阶段,而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如果长时间不在一起,哪儿还会有教育孩子的机会。”干了一辈子教师的赵大娘想得很多,收取“误工费”只是想给孙子创造更多与父母在一起的机会。 “收来的钱如何处理呢?”“那还能咋处理?‘羊奶用在羊身上’,这些钱准备给小家伙买玩具、小人书……”赵大娘说,老伴儿十分支持她的这个“创意”。 而赵大娘的儿子也说,老人的任何“规定”都是为他们好,他们也尽可能多回家陪陪老人和孩子,毕竟都需要亲情……(记者 常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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