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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骑自行车也要罚50元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7:09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新闻提示:昨天,江苏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近审议通过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文中简称为《条例》)的有关情况作了通报。《条例》将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全国率先通过的一部地方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条例》体现出明确安全责任、完善监管体系、缩小执法者自由裁量权和体现便民利民等方面特点。

针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各种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作了相应处罚规定。《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罚款数额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有关人士认为,这将最大限度地缩小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从而更好地实现执法公开、公平和公正。

根据规定,今后,新手开车上路不挂“实习”标志,要罚50元;坐车时往车外随意抛洒物品,要罚20元;醉酒骑自行车,也要罚50元;坐在副驾驶位上,没系安全带的,罚5元。

对各种违法行为,《条例》区别危害程度,规定了不同罚款数额。 本组撰稿 沈宫轩 宁交轩 李丽 赵琰

(编辑 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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