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特大投毒案尘埃落定 六旬毒妇陈小梅被处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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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7:0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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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正恩通讯员胡俊杰温怀举)曾引起广泛关注的利川市2003年“10.21”特大投毒案尘埃落定。昨日,恩施州中级法院在利川召开宣判大会,对投毒者陈小梅下达了执行命令。当日上午陈小梅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去年10月21日下午,利川市元堡乡花坪村一组村民朱发彬为其父朱大田举行葬礼后,在其家用餐的30多人均在短时间内出现中毒症状,包括其子朱余平在内的10人随后死亡。此
今年3月6日,恩施州检察院依法对陈小梅提起公诉。恩施州中级法院于3月21日和3月31日两次在利川市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时,陈小梅竟然翻供,均不承认自己曾经投毒,其辩护人也认为此案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4月29日,恩施州中院作出判决,认定陈小梅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小梅不服一审判决,随后向省高院提起上诉,7月23日,省高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高院审判委员会认定了陈小梅的犯罪事实,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