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费不到位 企业建设用地不给批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4:4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全国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河南分会场获悉,企业欠缴土地有偿使用费,各级政府要保证年底前偿还到位,对征地补偿费偿还不到位并造成新的拖欠的,政府将停止审批其建设用地,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落实不好的大户,省政府将进行重点督察。(记者栾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