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拒付奖学金 一学子状告母校 名牌大学怎么界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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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3:38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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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上午,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大二学生苏龙飞在课堂上心绪难平。此刻,他的父母和代理律师正在成都锦江区法院法庭上,为他追讨4万余元奖学金。 而被告,则是培养了他三年的母校———成都七中育才学校(东区)。 新闻回放:
考上川大校方拒付奖学金 2000年5月,苏龙飞面临中考,正值成都树德新实验学校(后更名为成都七中育才学校东区)招生。该校招生简章中第九项规定:“高中毕业升入名牌大学的学生,其前十名给予3—5万元一次性奖励……”苏龙飞说,他和父母仔细阅读该招生简章后,报考了该校。 9月,苏龙飞被树德新实验学校录取。入校后,学校给每人发放了一宣传手册“答学生家长问”,其28条也作了相同的奖励规定。 2003年6月,苏龙飞参加全国高考,总分超过重点线23分,列成都七中育才学校(东区)文科第二名,被四川大学录取。考上川大后,苏龙飞父母多次找到七中育才学校(东区),与该校领导协商奖学金事宜。校方以四川大学不是奖励条款中校方界定的名牌大学为由,拒绝给付奖学金。 无奈之下,苏龙飞一纸诉状,将母校告上法庭。 争论焦点: 川大是否名牌大学 在庭审现场,苏龙飞的代理律师提供了12份网络证据,均为网上近两年国内大学的排名情况,其中“2003年中国大学100强全新亮相”中,川大排名第13位。他认为,这足以证明川大综合势力强,应为名牌大学。 原告律师认为,苏龙飞与成都七中育才学校东区已形成合同法律关系,苏龙飞符合该合同中领取奖学金的条件,学校应履行承诺,支付奖学金4万元及逾期利息2000元。 而被告方代理律师马大龙辩称,这些广为转载的“国内大学排名”均为广东某科研单位的一个课题研究成果,属民间个人行为,并不具有权威性;且这些排名均未提及“名牌大学”字样,无法证明川大就是名牌大学。 马大龙律师在法庭上还提供了该校2000年7月14日的一份校务会会议记录,表明校方曾对奖励范围作出界定,即北大、清华等六所高校,川大并不在奖励范围之列。而原告方则反驳称,校方并未对其自定的奖励范围进行公开宣传,而且会议记录是否真实可信值得怀疑。 “我们呼唤社会诚信,希望学校能兑现承诺。”苏龙飞的父亲苏全华说。他曾咨询了国内数所高校,都认为川大应属名牌大学。 记者调查: “名牌大学”众说纷纭 川大是否应属名牌学校?记者昨日 随机采访了成都部分高校的10余名学生,三分之二的学生均认为,川大应属名牌;其余学生则持否定态度或表示难以判断。 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内一民法专家,他表示,对“名牌大学”的理解应有特定范围,在全省、全国或世界范围内,对该概念就有不同的标准;该案中如何界定,应以主审法官的认定为准。他同时也指出,该案中的奖学金实际上是校方的一种承诺,而法院判案实践中多倾向于被承诺一方,以避免空口承诺现象;至于双方是否构成合同关系,则值得商榷。 “‘名牌’只是一种民间的非正式提法,无论学校或科研单位均无权对其范围进行界定。”一位教育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教育主管部门也从未就“名牌大学”作出过专门界定。专家同时对目前各类学校普遍出现的“升学奖金”现象表示忧虑,他认为,学校出于教育市场竞争考虑,纷纷设立奖金争夺生源,最终必将对学生造成误导。 “苏龙飞从入学时的38名上升至高考文科第二名,学校功不可没,而其家长为了牟利将学校告上法庭,这对苏龙飞的成长将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校方表示,如果学生升学后纷纷效仿苏龙飞,学校将难以为继。 该案最终如何判决,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锦法本报记者余义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