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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八年散伙法庭争得女儿抚养权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9:22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讯 没有办婚姻登记却共同生活了8年的一对男女,男方移情别恋,提出解除同居关系,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对簿公堂。

  1997年5月,家住哈市香坊区某小区的李爽和王玉举行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一年后,女儿李慕降生。2004年1月,李爽与同单位的小徐结识,二人欲组建家庭。李爽通过咨询了解到,只有仪式,没有登记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于是对王玉说解除同居关系
。王玉同样经过咨询得知,取得女儿抚养权必须通过法律手段,于是二人对簿公堂。最终,经过香坊区法院调解,孩子的抚养权归王玉,李爽每月支付500元的生活费,直至孩子独立生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生活报)

  作者:冰城建起爱心献血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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