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加丽告摄影师诉称写真被擅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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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2:37 北京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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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颜斐)专业人像摄影师张旭龙捧红了人体写真模特汤加丽。这对成功的合作者在成名之后却官司连连。在汤加丽因使用作者名并改动照片被判向张旭龙赔礼道歉并支付10万元报酬后,她又以张旭龙侵犯其肖像权为由将对方推上被告席,索赔51万余元。记者昨天了解到,朝阳区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汤加丽诉称,前不久,她在北京劳动大厦看到销售有《中国首位演艺员人体魅力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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