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某狱警充当囚犯内应 承诺万元可买取保候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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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22:34 四川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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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部县某看守所的一名管教民警敬某,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贿赂为在押人员“跑关系”谋求减刑,其“帮助”对象甚至包括已被判死刑的恶性案件罪犯。此外,敬某还对一名经济犯家属称,只要出一万元即可找到过硬关系让其取保候审。日前,四川省南部县检察院以涉嫌斡旋受贿将敬某移送起诉。 据了解,南部县某看守所管教民警敬某为二级警督,在所内负责内勤工作。2003年
据调查,敬某在受贿过程中,还努力为一些涉嫌恶性犯罪的在押人员谋求减轻处罚。2004年,他收取因抢劫罪被判死刑的罪犯凡某之兄现金1700元,为其积极“跑关系”。其后又收取因盗窃罪被判刑的谢某之父现金6000元,努力为其活动减刑。此外,敬某还收取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杜某之妹1000元,为其争取从轻处罚。据统计,自2003年10月至2004年1月期间,敬某共收请托人现金两万余元。 经查,敬某在收受贿赂案中,多次利用值班或内勤送达法律文件、统计数据的职务便利,主动到监室向在押犯及犯罪嫌疑人承诺,自己能够帮助他们打听案情、取保候审或减刑。他往往主动找在押犯人谈心,千方百计打听犯人家属的联系方式,并积极将自己的手机号和银行帐户告诉对方,从而大肆收取不义之财。 目前,敬某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斡旋受贿立案侦察后移送起诉。 宗琳 四川新闻网记者 盛利 声明:转载本稿必须得到四川新闻网口头授权(包括已经签订转载协议的合作单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