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首告杜邦不粘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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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6:06 时代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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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杜邦不粘锅不粘涂层可能存在致癌隐患的消息披露后,引起消费者广泛重视。昨天,国内首起消费者状告杜邦不粘锅制造商和销售商欺诈消费者案——关真峰诉国内“杜邦锅”制造商浙江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和销售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欺诈一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该案吸引了30多名记者到庭采访旁听,原被告质证焦点集中在:使用特富龙不粘锅是
据京华时报报道,原告律师手持卫生部1989年的关于食品容器内壁卫生标准,认为其明确要求不粘锅防粘涂料使用温度须在250℃以下。但苏泊尔公司认为,该温度标准是制定该标准的测试条件,非产品使用温度,无法证实产品超过该温度会分解有毒物质。苏泊尔公司出具的杜邦提供的技术资料显示,特富龙涂料在制作不粘锅过程中的烧结温度是427度。苏泊尔方表示,在此温度下,产品不可能再分解了。但原告律师立即质问,如果在一定温度下分解,又会产生何种物质?被告没有回答。对于是否需要在说明书中标识,苏泊尔方认为,说明书符合质量法规定。 由于是原告认为产品有质量问题,法院要求原告承担举证责任。但原告表示不再需要举证期,但被告苏泊尔公司却要求一个月举证期。苏泊尔公司总裁助理称,“杜邦锅”事件发生后,国家技术监督局表示在9月底拿出结果,公司正在等待这个结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