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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首拍政区地名标志广告发布权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09:30 沈阳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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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王鹏飞 今报讯 作为全国试点,我省率先在全省范围设置标准政区地名标志。

  根据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交通厅、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签发的(辽民发[2004]11号)文件,从今年开始,按民政部全国地名标志管理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区地名标志试点工作的通知》,我省作为全国试点省,率先在全省范围设置标准政区地名标志。将在沈阳、大连、鞍山、抚顺 等14个市、县周边公路沿线2800多个点位修建钢结构广告牌。据了解,以招标的方式拍卖政区地名广告发布权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先例,即使是在世界范围也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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