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加坡骗子被逐出境,“老外”在宁作案数有所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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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13:06 南京报业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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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报报道】国庆长假前夕,南京市中级法院对新加坡国籍被告人王明福进行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并处驱逐出境。记者昨从该法院获悉,外国人及港台居民在我市实施财产犯罪的案例呈现增多的趋势。 新加坡人王明福是以富商的身份在南京出现的。今年3月27日,市民唐某经人介绍与这个所谓的“老板”结识。王明福说他准备在南京投资,要汇款150万元到南京,其中50万元 由唐某支配。此后,唐某到银行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了存折和储蓄卡,王明福当时也在场。不料当晚,王明福趁他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另一张储蓄卡把这张卡换走。此后,王明福谎称投资汇款需要预存手续费,诱骗唐某把1.1万元存入之前所开设的账户。当天下午,王用此卡在自动柜员机上取了5000元,又模仿唐的签名在柜台上取了6000元。唐某发现钱被取走,王明福也无踪影,知道被骗。为了追回被骗钱款,她让朋友设计约王明福出来,将其抓住并扭送派出所,共追回赃款7400元。另据悉,今年前9个月,南京法院共受理了6件外国人及港台居民涉及财产犯罪的案件,而去年总共才受理了3件。去年所审理的案件被告人都是港台居民,罪名只涉及到走私普通货物罪和信用卡诈骗罪;而今年所审理的案件中,被告人大部分都是外国人,罪名也增加了盗窃罪和诈骗罪。通讯员 徐高纯 李忠强 金陵晚报记者 毛蕾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