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帮”小偷作案,物业公司和建筑公司成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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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4日14:20 南京报业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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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报报道】某物业公司委托安装公司搭建脚手架,不想却“帮”了蟊贼的忙,一业主家中被窃20多万。为此,两公司被业主推上了被告席。 2004年6月,上海梅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受上海梅山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在雨花台区某小区甲单元安装脚手架,市民王海家正好住在该单元内。2004年8月22日晚,下班后的王海从外回到家中,刚一打开门就被眼前的一切吓呆了。家中凌乱不堪,橱柜内的 东西被翻得遍地都是,王海立刻意识到“被盗了”,随即拨打了110。经过一番查看,王海发现家中经济损失高达20余万元。后经警方调查,偷盗者是从二楼楼道爬上脚手架然后进入王海家中行窃的。对于不幸遭遇,王海认为事出有因,脚手架是导致经济损失的直接原因。而物业公司作为物管,在允许建筑安装公司搭建脚手架时,就当预见存在偷盗等事件的隐患,并有保证小区安全的义务。由于脚手架给偷盗者提供了方便,而物业公司也疏于管理导致他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建筑安装公司和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日前,王海已向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诉状,要求建筑安装公司及物业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20万元。记者 陈菲 通讯员 雨言 (编辑 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