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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猎枪进迪厅滋事 累犯被告人受重判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10:10 每日新报

  王京涛刘淑媛

  新报讯【记者王京涛通讯员刘淑媛】一被告人携带双管猎枪进入迪厅欲滋事,被迪厅保安发现后制服,鉴于被告人系刑满释放5年内又犯罪并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认定其为累犯,因此一审法院从重处罚,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法院审理查明:案发当日,被告人刘某伙同马某(在逃)等人,窜至某迪厅欲找人滋事。期间,被告人刘某随身携带一支双管猎枪。后被迪厅保安发现,众保安合力将其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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