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举办大型住房公积金咨询服务活动(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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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6日08:01 扬子晚报 | ||
“十一”将至,又到了市民看房、购房旺季。昨天,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举办“公积金帮你圆住房梦”大型政策咨询服务活动。不少市民一大早赶来询问,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一些市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一位市民问,我和一位朋友同批工作,但为什么单位替他缴存200多元公积金,而我却只有100多元呢?缴存柜台工作人员回答说,公积金的基数是有规定的。现行标准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分别为10%%;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缴存率单位和个人分别为10%%12%%;其它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自支自收的事业)单位和个人分别为8%%12%%。月平均工资超过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公积金缴存基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率逐年进行调整。“但是,有些单位因为效益不好,无力按这样的规定执行。虽然可以对此进行处罚,但正如法院判罚执行难一样,实际操作中也经常陷于尴尬中。” 有市民对每年公积金支取时间进行限定提出疑问,比如今年集中在36月每个月的上半月,而市民随时都会购房,为什么不能随时支取呢?贷款处处长宋宁解释说,南京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虽然已有12年时间,但由于最初每个月仅缴纳十几元、几十元,积累至今,底子仍然较薄,加之放贷额度递增非常快,像今年18月,全市公积金贷款高达18.1亿元,总盘资金压力较大,随时支取存在相当难度。 另有市民问,平时工作很忙,提前还贷跑银行办手续很麻烦,想找中间人代办行不行?宋宁回答说,他们已经发现有中间人非法盗取他人公积金的情况,所以,现在提取公积金的时候手续比较严格,必须本人到场,亲笔签名,提供身份证。(汪晓霞)(新华日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