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拒开发票有奖派生新“行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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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08:50 大众网-鲁中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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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淄博9月24日讯(记者 李科实习生王海艳)由于饭店发票刚好用光,领班给顾客临时开了20元餐费的收据。顾客以此状告饭店“偷税”,并因此获得地税部门300元钱的举报奖励。 据在圣禾馄饨餐饮有限公司工作的王先生介绍,9月6日晚,有客人付账时索要发票,恰巧当时税控机没有发票纸了,只好让收银员开了一张20元餐费的收据,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说明可以改天来换取发票。没想到,事后客人以“偷税”为由把圣禾馄饨餐饮有限公司投诉到张店区地税分局,公司近日被张店区地税分局罚款1000元。圣禾馄饨餐饮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朱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对此非常无奈。他听同行说,最近就有人专门在张店的一些饭店吃饭,数额不大,但饭店一旦不开发票,就凭收据到地税部门投诉,并以此获得数额远高于消费金额的举报奖金。 淄博地税局负责接待投诉的车女士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非常严格,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只要经营业户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消费者就可以到税务部门进行投诉。只要一经查实,他们将对经营业户进行1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处罚,同时也会对举报者进行奖励,每案奖励金额至少300元人民币。 据介绍,今年9月份以来,到地税部门投诉的消费者越来越多,这一方面说明市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同时也有少数消费者专门对各饭店进行“监督”,只要饭店不开发票,就到地税部门进行投诉,以此获得奖励,这在淄博市地税局的投诉档案中可见一斑,有的一个月就有好几次投诉记录。车女士告诉记者,由于法律法规中没有不允许消费者密集投诉的相关规定,他们只是严格执法,不能拒绝他们的投诉,也拒绝对此发表看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