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满服务扬言要“炸火车站” 公安认为行政处罚有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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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5日04:03 北京娱乐信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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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因不满火车站服务质量,当事人丁某在向有关部门热线反映时扬言“要炸火车站”,结果被铁路公安局北京站公安段行政拘留7天。昨天,不服此决定的丁某,在东城法院与北京站公安段打起了行政诉讼官司。 丁某在起诉书中说,今年5月,他到北京火车站准备乘火车到天津,要上车时发现列车严重超员,他和同事根本挤不上去。他就办理了退票手续,并和同事乘出租车去了天津。在
丁某不服,就将北京站公安段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北京站公安段认为,对丁某作出行政处罚是有证据的。首先公安段接到有关部门热线的报警电话,其后公安段对北京站作出了警力部署,且还询问了当天与丁某接触过的售票员、丁某的同事,并对丁某做了询问笔录。在反映问题时,丁某并没有主动留下电话,而是有关部门热线电话具有来电显示和录音的功能,才将丁某的手机号码记下。依据这些证据,他们对丁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法官宣布择日继续开庭。 案件回放 开庭时,法庭当庭播放了丁某向有关部门反映时的电话录音:“我要带着炸药去……窗口排序有问题,42号窗口找不着……我觉得这么弄,真的下次要带炸药去……希望你们能跟铁路部门反映一下,如果像这样的事情多了,我真的敢带着炸药去的。我不是在这里跟你说气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