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托期间磕伤三颗牙4岁幼童起诉幼儿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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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22:18 法制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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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4岁的晓涛(化名)因在北京某幼儿园入托期间受伤,晓涛将该幼儿园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其父误工费、赔偿其精神损失费、退还其捐资助学款5万余元。今天上午,西城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
4岁的晓涛没有出现在法庭上,其父母和代理律师出席了今天的庭审。 晓涛的母亲在庭前告诉记者,晓涛摔伤的牙齿现在依然松动,不能正常咀嚼食物,幼儿园在事情发生后一直没有对此事进行处理也没有更换班主任,他们不得已将晓涛转到了另一所幼儿园。 9时15分,庭审开始。被告称,事发后幼儿园没有对家长刻意隐瞒此事,只是因为当时正值放学期间,因太忙而没有主动告知。被告还表示同意支付已经发生的合法的治疗费用,并同意口头道歉。 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当事人正在进行法庭辩论。 案情回放 原告称,今年5月12日下午3时许,晓涛在幼儿园活动室上课时被同班其他幼儿撞倒,面部碰撞在地,牙龈及上下嘴唇创伤并出血、三颗牙齿严重松动。事故发生后,该幼儿园的教师及负责人未及时带晓涛就医,在下午4时30分仍让晓涛在园内如常就餐,且在家长接晓涛回家时,未主动告知晓涛摔倒在地一事。次日,晓涛在家长的带领下,到医院就诊,医生建议定期复查。原告认为,由于该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造成了其身体伤害,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侵权,应承担赔偿其全部损失的民事责任,故依法起诉。 作者:王晓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