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见色昏了头 白天结识女友当晚想做“夫妻”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14:33 中国新闻网 | |||||||||
|
中新网9月10日电刚过20岁生日的张某想女朋友想昏了头,白天刚经人介绍与女朋友相识,晚上急吼吼就对女朋友图谋不轨。日前,张某犯强奸罪被上海市南汇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据新闻晨报报道,20岁出头的张某一年前从江西来上海南汇打工。今年3月24日下午,张某经人介绍与在某茶楼当女服务员的潘某相识,两人照面后感觉不错,并各自留下了手机
自以为已博得潘某好感的张某竟于当晚9时许,就到茶楼将潘某约出并邀其到附近的一块空地上谈谈。在茶楼附近的一块空地上时,潘某尚未开口问张某有什么事,张某就一把扯掉潘某衣裤并打其耳光,欲强行与潘某发生两性关系。潘某虽被张某突如其来的动作吓破了胆,但还是竭尽全力与其反抗而未使张某的强奸行为得逞。次日中午,公安人员在知情人的带领下将张某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张某实施犯罪未得逞,且无前科劣迹,案发后交代态度较好,故对其作出上述酌情从轻处罚的判决。(闵振华、吉建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