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人打架惹出命案霍山“消费血案”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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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09:3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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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王英海孔华)为了5块钱,消费者在酒店消费时与酒店老板发生纠纷,致使一名消费者当晚不治身亡,一名消费者眼部受轻伤。本报曾报道过的发生在今年2月16日的霍山消费维权血案日前一审宣判:霍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胡应贵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并判令其赔偿死者家属8.2万元。酒店老板孙承忠等其他3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2月16日晚,45岁的许道强和工友(都是巢湖在霍山的施工队队员)在霍山荣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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