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审搬进村委会 村民旁听做笔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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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7:43 成都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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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被告王火君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00元。”在坐有200余名旁听村民的友联村村委会会议室里,审判长庄严地宣判。昨日,金牛法院将一起涉嫌抢劫的刑事案件放到了洞子口乡友联村村委会进行庭审,这标志着金牛法院庭审进乡村和社区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庭审地点搬到村委会 昨日下午3时,友联村村委会300平方米的会议室座无虚席,一起涉嫌抢劫的刑事案件在这里开庭审理,200余村民前来参加旁听。 为了能更清楚地旁听审判,村民们在提前一个小时就陆续赶往村委会,选择有利“地形”。开庭时,庭审现场位子早已被坐得满满当当,其他村民就从家里搬来凳子,有的干脆站在窗台边旁听。 庭审开始了,公诉方宣读公诉书、当庭出示物证以及嫌疑人自己供诉时,旁听的村民都仔细记录着。记者注意到,坐在第二排的张大爷十分认真,他戴着一副老花眼镜,边听边记,记录的格式完全参照法庭的书记员。以下是张大爷所做的笔记: 审判长:于虹 嫌疑人:王火君 指控事实:2004年4月14日21时许,王搭乘川AT×××1的出租车至郫县一偏僻处时,持刀抢劫司机现金400余元,手机一部;同月25日凌晨4时许,持刀抢劫另一出租司机。 嫌疑人陈诉:王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无任何疑义,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张大爷称,他回家后会把这次庭审认真整理一遍,同时作为反面教材教育孙子遵纪守法。 带儿子来受普法教育 据悉,昨日参加庭审的外来打工者不下40人,他们称,打工者法律知识比较淡薄,平时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往往不知道如何维权,有时还采取过激行为。从资中来的刘先生专门带着13岁的儿子前来旁听:“在老家,根本没机会参加旁听,带儿子来旁听,是想让他知道违法犯罪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参加旁听的还有一些出租司机,他们参加旁听的目的主要是了解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以便以后能更有效地加以防范。 现场办案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金牛法院一负责人称,法院这次将过去以“坐堂问案”的被动形式变为“现场办案”的主动形式,就是想拉近与群众的距离。选择将这个刑事案件在友联村开庭,也是因为友联村的外来人口多,刑事案件发生相对频繁,因此借这个机会给附近村民普法。 据了解,金牛法院要将法律进乡村和社区的活动长期进行下去,法院在比较成熟的社区设立了相对集中的社区审判法庭,在开庭前三日,法院会将公告张贴到开庭地点及相邻的村委会和社区。 金法 本报记者 晨迪 谢明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