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医院本周再为戒毒“动刀”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08:38 南京晨报 | |||||||||
|
晨报讯省人民医院实施的我省首例戒毒手术在业内引起了争议,前不久甚至遭到南京市公安局调查而迫停。不过,记者昨天获悉,本周该院将重开戒毒手术。 据介绍,我省手术戒毒“第一人”在省人民医院完成手术后第9天就已康复出院。从目前的情况看,病人恢复情况良好,手术初步取得了预期效果。省人民医院的戒毒手术一时声名鹊起,咨询电话络绎不绝。但该院实施这一手术的神经外科却并不“太平”,很多同行对
不过,记者昨天获悉,经历了一系列打击后,省人民医院的戒毒手术并不会就此销声匿迹。本周起该院将重新对吸毒者“动刀”。该院神经外科有关负责人表示,戒毒手术是一项相对成熟的新技术,卫生部和公安部对此都没有具体规定,而且开展这一手术也完全是为吸毒者好,公安部门并没有足够的依据要求其停止手术。 新闻链接 南京警方喝停省人民医院开展戒毒手术,但并未透露具体情况。医院手术戒毒违反了什么规定?经检索查询发现,与之相关的一条规定是卫生部2000年1月1日发布的《卫生部关于戒毒医疗机构须报禁毒机构审批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自愿戒毒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对新建的戒毒医疗机构的审批,除依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对医疗单位开展戒毒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卫药发1993第6号)有关规定外,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机构审批获准后,方可从事戒毒医疗。然而,这项规定也许并不完全适用,因为《通知》似乎只适用于“新建的戒毒医疗机构的审批”,实施戒毒手术是否需要审批、如何审批,并无相关文件作出规定。 作者:华琳月 (来源:南京晨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