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酿成特大车祸面临巨额索赔合肥瑶海法院昨审此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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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9:43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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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孔华王伟)昨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索赔案件,12名遇难者及伤者家属向肇事人提出了10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 今年2月21日6时15分,杨银(33岁,肥西人)驾驶依维柯客车由合肥载客到绩溪,在省城合裕路与一辆公交车相撞,造成5人死亡,8人不同程度受伤。后经交警部门鉴定,杨银雨天超速行使,应负主要责任。公交车驾驶员李某某负次要责任。12名遇难者及受伤者家属
12人的赔偿标的为何如此之高,记者为此采访了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宣善德。宣律师说,由于新交法依据的赔偿标准将以前的伤亡赔偿金年限由原来的10年延长到了现在的20年,大大加大了赔偿数额。且由于城市居民(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778元×20年)和农村居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127元×20年)两者的死亡赔偿金差距近十万元,很多农村居民都用城市居民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 昨日的杨银案中,一巢湖市的死者家属提出了18万余元的赔偿请求,而一湖南的农村死者家属也提出了18万的赔偿数额。 由于此案复杂,法庭未当庭宣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