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6名职工依法讨回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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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11:53 中国宁波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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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讯 (记者杨绪忠实习生朱立群)近日,鄞州邱隘凯凯制衣厂136名职工通过法律手段终于讨回了自己的工资。 拖欠工资无人认账 据了解,今年1月中旬,鄞州区邱隘镇凯凯制衣厂一名负责人对厂里的工人说,最近生
无奈,他们于5月17日委托宁波同舟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向鄞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凯凯制衣厂的老板陈某支付工资。 法定代表人竟是虚设 凯凯制衣厂的“法定代表人”陈某很快就向鄞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答辩意见,称她只是一个普通的下岗职工,并不是凯凯制衣厂业主,更没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过营业执照。 鄞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经过调查,发现凯凯制衣厂真正的法定代表人原来是邱隘镇另外一家制衣厂的老板乐某,他于2002年以办理失业救济金手续为由,骗取了本厂女职工陈某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未经陈某许可,就以她的名义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开办了凯凯制衣厂,并以凯凯厂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而凯凯厂与厂里职工所签的劳动合同,也是以陈某作为厂方代表。因此,乐某才是真正的法定代表人。 劳动部门和法院“一路绿灯” 鄞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此案调查后认为,被诉人乐某以不正当的行为开办凯凯厂,且该厂实际也由乐某经营,因此其经营不善所造成的拖欠工资的后果应由其承担法律责任。由于乐某早已不见踪影,故缺席裁决乐某支付136名职工工资共计88447元,并给予这些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本月初,此裁决生效后,由于乐某迟迟不露面,而且其所欠债务已远远超出了其厂的固定资产。因此,3名职工代表又申请鄞州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于情况特殊,鄞州法院在收到申请后的4天内即从乐某留下的厂房设备拍卖款中优先拿出工资和补偿金额度,发还到这些职工手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