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将改革献血政策 献血200毫升终身免费用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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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10:15 中国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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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8月12日电 据信息时报报道,广州市政府制定的《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规定》明确指出,在广州市依法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各级人民政府领导辖区内的献血工作,制定献血工作规划和目标,保证献血工作经费。
对比以前的相关政策,《规定》在鼓励献血者自愿献血方面,有以下三个重大改变: 第一,对于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的用血权利,《规定》改为:献血者无偿献血200毫升以上,本人用血时可以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运输等费用;无偿献血累计600毫升以上者,献血者本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时可以免交上述费用。 第二,对于符合上述规定的献血者免费用血手续方面,《规定》将原来用血时先交款,事后向献血办报销改为: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本市的医疗机构用血时,凭相关证件和证明文件,可以直接免交用血费用。在本市辖区范围外用血的,事后向献血办办理报销手续。 第三,为了衔接全国红十字总会和卫生部无偿献血金、银、铜奖的规定,广州市政府对于无偿献血累计达到1000毫升的,授予无偿献血三等奖;无偿献血累计达到2000毫升的,授予无偿献血二等奖;无偿献血累计达到3000毫升的,授予无偿献血一等奖;无偿献血累计达到4000毫升的,授予无偿献血特等奖,增加了奖励的等级,加大了对无偿献血者的奖励面。(蔡民、张学元、谭展勇) | |||||||||

















